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规定,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需于2014年12月30日前在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网上备案。那么化妆品备案都有什么依据呢?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?今天广州医美化妆品生产厂家就来给大家讲讲。
一、备案依据
1.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;
2.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》;
3.《化妆品卫生规范》;
4.《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》(国食药监许[2010]479号);
5.《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》(国食药监许[2011]181号);
6.关于印发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的通知(国食药监许[2010]339)。
二、办理程序及资料要求
1.申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企业应在产品投放市场后2个月内,登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网上办事平台进行网上填报,应提交以下纸质申请材料:
⑴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;
⑵ 产品名称命名依据;
⑶产品配方(不包括含量,限用物质除外);
⑷产品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;
⑸ 产品生产设备清单;
⑹ 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;
⑺ 产品设计包装(含产品标签、产品说明书);
⑻ 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(以下称检验机构)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;
⑼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;
⑽ 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;
⑾ 其他受托方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(如有委托生产的);
⑿委托生产协议复印件(如有委托生产的);
⒀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。
2.申请仅限于出口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企业,登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网上办事平台进行网上填报,应提交以下纸质申请材料:
⑴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(仅限于出口产品);
⑵产品名称;
⑶进口国或地区名称;
⑷委托方名称;
⑸产品配方(不包括含量,限用物质除外);
⑹进口国或地区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标准和要求;
⑺产品设计包装(含产品标签、产品说明书);
⑻其他受托方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(如有委托生产的);
⑼委托生产协议复印件(如有委托生产的);
⑽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。
3.申请材料应完整、清晰,要求签字的须签字,申请材料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或骑缝章。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,装订成册;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,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,加盖企业公章或法定代表签字或签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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